网上作业系统服务条款

欢迎您加入网上作业系统,为维护网上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请您自觉遵守以下条款:
使用互联网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的政策和法律,包括刑法、国家安全法、保密法、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等,保护国家利益,保护国家安全,对于违法使用互联网络而引起的一切责任,由用户负全部责任。

  1. 用户在申请使用我们的网络服务时,必须提供准确的个人资料,如个人资料有任何变动,必须及时更新。
  2. 用户注册成功后,我们将给予每个用户一个用户帐号及相应的密码,该用户帐号和密码由用户负责保管;用户应当对以其用户帐号进行的所有活动和事件负法律责任。
  3. 用户不得发送或传播敏感信息和违反国家法律制度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信息:
    (a) 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b) 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c) 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d)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e) 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f) 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g) 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h) 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i) 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4. 用户在使用本网络服务过程中,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a) 遵守中国有关的法律和法规;
    (b) 不得为任何非法目的而使用网络服务系统;
    (c) 遵守所有与网络服务有关的网络协议、规定和程序;
    (d) 不得利用本网络服务系统进行任何可能对互联网的正常运转造成不利影响的行为;
    (e) 不得利用本网络服务系统传输任何骚扰性的、中伤他人的、辱骂性的、恐吓性的、庸俗淫秽的或其他任何非法的信息资料;
  5. 用户应加强个人资料的保护意识,并注意个人密码的密码保护。
  6. 盗取他人用户帐号或利用网络通讯骚扰他人,均属于非法行为。用户不得采用测试、欺骗等任何非法手段,盗取其他用户的帐号和对他人进行骚扰。

以上条款最终解释权归我公司所有!

贵阳比扬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黔B2-20060015号贵州省教育厅批文 黔教法发[2005]327号